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规范
华水政〔2013〕185号
一、爱国爱校,守法遵规。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不散布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其它不健康的思想和理论,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会、结社,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热爱学校,模范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维护学校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
二、忠于职守,关爱学生。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坚持以学生为本,坚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关注关心关爱学生,倾听吸纳学生诉求,尊重学生人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清廉执教,不得体罚责骂学生,不得有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三、注重修养,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仪表端庄、谈吐高雅,举止文明,树立优良教风学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学识风范和博爱胸怀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平正义,坚守教学纪律,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操守,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因材施教,严慈相济。坚持教学为本,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注重培养学生学思结合、知行合一,注重因材施教,注重学生能力培养,注重学生个性差异,从严执教,严格要求学生,诲人不倦,严慈相济,教学相长,构建和谐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拒绝学生学业发展方面的合理诉求。
五、严谨治学,终身学习。积极弘扬科学精神,崇尚科学,坚持真理,勇于探索,实事求是,协同创新。坚持终身学习,学以立德、学以立身、学以立行,为学生树立学习典范。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严谨学风教风,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不得有学术不端的行为,不得违规使用学校学术资源。
六、团结和谐,理念创新。尊重父母,尊重同事,尊重同行,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共同进步。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强化教育艺术修为,夯实教学功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不得有诋毁同事同行声誉的行为,不得有违背孝道的行为。
七、关注前沿,追求卓越。坚持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坚持科研为基、教研结合,关注学科发展前沿,把握学科发展动态,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科学、新技术、新思想、新理念,追求卓越,开拓创新,孜孜不倦、精益求精,提升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