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8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督促专业质量持续改进,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准备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校督导团将对工程认证(评估)的专业进行相关资料的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安排

1.时间安排:10月20日前,分组检查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2.检查内容:认证相关资料(检查评价表见附件1)。请符合认证要求的专业提前做好准备,相应专业负责人需到场介绍认证工作进展及专业持续改进情况,并根据督导专家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3.专业范围:符合认证要求的所有专业(详见附件2)。

二、材料要求

在认证有效期内的专业,提交历次通过的专业认证(评估)申请书、自评报告、专家反馈报告、认证证书(扫描)、通过认证文件、年度改进情况简述、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中期报告)等电子版材料按要求整理后提交指定邮箱;所有认证工作相关的支撑材料,由学院完整归档备案。

三、材料提交

1.提交学校的材料为正式上报的电子材料最终版;

2.每个专业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年份+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具体材料名称”,如“2018+水利水电工程+081101+专业自评报告”;

3.提交学校的各项电子材料,经专业负责人审核,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目录汇总表(附件3)及具体材料,9月30日前发送到教务处办公邮箱zypgrz@ncwu.edu.cn。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3年9月18日

关于对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pdf

附件1:专业认证(评估)工作检查评价表.docx

附件2:认证专业列表.docx

附件3:专业认证(评估)材料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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