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各教学单位:

学校将对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1年立项的全部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包括:培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课程思政专项(见附件1)

2.2019年立项但延期的校级教改立项项目见附件2)。2019延期的教改项目今年必须结项验收,不能按时结项的,将按照相关文件处理

二、验收方式

1.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课程思政专项由学院组织验收;

2.校级重点项目并同时是省级项目的,参加省级验收,校级重点项目,参加学校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3.拟申报优秀等级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课程思政专项在单位结题验收的基础上,还需参加学校验收。

4.校级验收“优秀”的项目可以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5.各教学单位应组建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制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方案(验收时间、地点必须注明),并提前一周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案,教务处将进行抽查。

6.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108号)(见附件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认定优秀:(1)以项目为依托、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完成人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被CSSCI 收录或者《新华文摘》全文收录至少 1 篇;(2)以项目为依托取得的部分或全部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信或者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报道;(3)研究成果获得厅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类奖励。(需注明学校教改项目资助字样,且仍需提交结项报告一份)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校级验收需要提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7份(见附件4);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成果支撑材料一式3份;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5)。

学院结题验收工作一般应于630前结束,并向教务处提供结项材料(同上)一式一份进行备案。

上述结项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南426B,截止时间为630。院级验收项目与校级验收项目要分开填写汇总表、分别提交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lihui@ncwu.edu.cn。

附件1: 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华水政〔2022〕8号).pdf

附件2:关于公布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华水政〔2021〕235号 ).pdf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21〕108号 ) .pdf

附件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附件5:结题验收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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