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8

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文件精神,现将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程序:

学院提交转专业实施细则学生提出申请转出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转入学院综合考核转入学院确定初步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对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核和公示主管校长审批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学生处发放《学籍异动单》学生持《学籍异动单》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时间安排:

(一)20221218日前,各学院将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

(二)2023220日,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进行提出申请,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资料。逾期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三)2023221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四)2023222~223日,教务处复核后将复核结果交转入学院。

(五)2023224~225日,转入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核,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反馈至教务处。

(六)2023226~227日,教务处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后,在教务系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转学生处。

(七)2023228~31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学生处发放《学籍异动单》,并将审核后的学生名单汇总表交回教务处。

(八)202332日~35日,转专业学生持《学籍异动单》完成各项转专业手续,转入新专业学习。

三、注意事项:

(一)凡转专业的学生,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领取《学籍异动单》的学生逾期不办理转专业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三)转入新专业后,应补修新专业未修读的课程(与原专业相近或相同课程直接认定,可以不再申请补修),转专业学生须根据相关通知规定合理安排补修课程学习时间。

教务处学生处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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