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0

各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本科生培养的关键环节,是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26号),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学院应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合理安排工作节点(时间),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学校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各阶段工作,做好指导教师选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检测、答辩、评优等相关工作。

二、信息录入

本年度我校继续使用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网址:http://ncwu.co.cnki.net/),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设置,人员录入等工作。

、选题工作

(一)指导教师

1.高级和中级职称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总人数应分别严格控制在10人(含助教协助指导)和6人以内。助教不能独立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但可协助高级职称(不含讲师)教师共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2.需要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者,可以聘请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指导教师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校外导师为第二导师。第一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事务,严把质量关。

(二)选题工作

1.各学院应统一组织、合理安排选题工作,组织指导教师于2022年12月16日前完成并公布选题结果,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导出《选题统计表》汇总成册,以备检查。

2.选题应当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满足教学基本要求,难度与工作量适中,密切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体现专业基本科学研究训练要求。选题应保证3年内不重复,保证一人一题。

3.选题经审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当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学院教研室(系)主任同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毕业答辩前6周,不得变更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下达任务书,开展开题报告

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2023年1月6日前向学生下达设计任务书。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在老师指导下按要求完成开题报告,并于2023年3月3日前在管理系统中提交。

、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学生需要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应于2023年2月20日前向学院提交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学院应严格按照要求对单位和指导教师资格进行考察审核,按要求做好校外指导教师聘任。

六、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督促学生科学规范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将继续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含重修、辅修等)。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使学生树立诚信意识,杜绝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对在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每位学生检测权限共3次,其中答辩前2次,最终版论文检测权限为1次。

、答辩安排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本科毕业答辩工作暂定于2023年6月5日~6月9日进行(辅修专业毕业答辩暂定于2023年5月29日~6月2日进行),各单位须合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及答辩工作。

、其它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规定,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中期等各项工作进度进行定时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整改问题。

2.各学院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形势与需要,提前做好工作预案并加强指导,应对可能出现的外部条件变化。尤其是对于需要实地开展校企合作、实验研究、社会调查等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提前做好选题调整预案。

教务处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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