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及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30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保障实验教学正常运行,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评选2021年度优秀实验室和实验室先进个人,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评选范围

各类教学实验室,实验室专兼职人员。实验室名单及分类见附件1。

二、考核评选步骤

1.单位自评(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

(1)各单位撰写单位实验室工作总结;

(2)各实验室撰写实验室年度报告(见附件2),填写《教学实验室考核自评表》(见附件5/6),支撑材料以参考文献形式列出清单(以备查阅);

(3)附件2、3、5(或6)、7、8与实验室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龙子湖校区南综合楼426A房间),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guohaibin@ncwu.edu.cn。

2.学校检查(12月13日以后)

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学实验室量化考核指标体系》(附件4)中所列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学校组织采用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各实验室应准备《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学实验室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对应的支撑材料。

三、评优评先

1.优秀实验室评选

(1)评选办法: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上且全年无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实验室作为优秀实验室候选。

2.实验室先进个人评选

(1)评选范围:全校教学实验室专职兼职人员。

(2)评选办法:结合各单位推荐和现场评选,每个实验室推选1名候选人。

3.召开会议

择期召开会议进行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1年实验室考核材料清单.rar

教务处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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