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学士学位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2019级全体全日制本科学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文件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调动基础扎实、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的综合优势,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竞争能力,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本学期我校面向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一、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一)工学:①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学院)
②工程管理(水利学院)
(二)管理学:③市场营销(管理与经济学院)
④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学院)
⑤会计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三)经济学:⑥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与经济学院)
(四)法学: ⑦法学(法学院)
(五)文学:⑧英语专业(外国语学院)
二、申请修读资格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学有余力,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无未通过课程;
3.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4.申请参加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2019级学生总数的15%;
5.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需跨学科门类申报。
三、报名、录取及收费
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于6月20日前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及操作步骤详见教务系统公共下载),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修读辅修学位士学位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生用表栏下载),提交到本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将审核后的申请表于6月25日前交教务科,教务科将申请表汇总后发到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学生资格并保存纸质申请表,并于6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科,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发放《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录取通知书》。
确定要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应在辅修学士学位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缴纳学习费用(全部费用的一半)。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文件规定,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实行单独组班教学,授课时间安排在周末和晚上,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如遇与主修专业教学时间安排冲突,应首先保证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
2、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完成规定教学任务、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3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退出。确认中途退出的,辅修学士学位开设学院审核,名单报教务科。
4、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在大一第二学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其他学期不予受理。
五、辅修学士学位开设学院联系方式
1、水利学院…朱老师…13937140650
2、法学院…郭老师…18937147069
3、公共管理学院…陈老师…13526629718
4、管理与经济学院…孙老师…18039516278
5、外国语学院…郑老师…13526814585
6、教务科…孟老师…69127231
教务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