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9

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 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41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依据

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上报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0年9月)》(附件1)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附件2为《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20版变化情况汇总表》。

二、数据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其中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具体时间要求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 1月1日至12月31日(2019.1.1-2019.12.31)。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2.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2019.9.1-2020.8.31)。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2020.9.30)。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三、数据采集方式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的各项任务按照总负责单位牵头,协作单位分工负责的模式进行采集、上报。各单位登录系统平台填报基础数据,总负责单位对填报数据进行完善、审核。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址:https://udb.heec.edu.cn/passport/login.html。

四、数据填报任务分解

学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涉及学校教育教学各个方面工作,与各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直接相关。

1.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全校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协调、总体审核和总提交,并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数据项的统计、录入、校验、审核等工作。要求与高基报表相关数据相符的表格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审核。

3.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相关数据项的统计、录入、校验、审核等工作。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数据填报任务分解情况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解与责任落实表》(附件3,含初步的填报人员名单)。

五、数据采集、上报进度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上报工作截止日为2020年11月25日。我校工作进程具体安排如下:

1.工作人员确定:9月30日前

初步名单(附件4,名单中人员可修改和补充)基础上,各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将本部门负责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分管领导、填报主管名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人员信息表附件5),在9月30日前发到邮箱zypgrz@ncwu.edu.cn。同时,请各单位负责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分管领导、填报人员,加入工作微信群和QQ群(1045561930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群)以方便交流和资源共享。

2.数据线下准备:10月5日起

由于数据采集涉及面广,任务多样,请各单位负责数据填报的人员认真研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0年9月)》(附件1)和《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20版变化情况汇总(附件2),尽早开始准备相关数据,核实无误后,填入数据模版(附件6)

其中关键基础数据需在10月23日前完成部分数据填报,涉及部门有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和学生处,具体时间节点为:

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1-3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校长办公室10月8日前);

1-4-1专业基本情况、1-4-2 专业大类情况表(教务处10月14日前);

1-5-1教职工基本信息(人事处10月23日前)、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人事处10月23日前)、1-6 本科生基本情况(学生处10月23日前)、1-7-1 本科实验场所(教务处10月23日前)、5-1-1 开课情况的部分字段(教务处10月23日前)。

3.数据网上填报:10月24日-11月10日

数据填报人员在收集相关数据基础上,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解与责任落实表》(附件3)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审核和提交。

4.数据完善与确认:11月11日-11月20日

所有单位全部数据填报完成后,各单位可以在监测平台的数据分析、数据报告模块中查看各类数据填报结果,了解教学有关指标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对于错报、漏报的数据,可以再次修正和完善后重新提交,并在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数据的确认提交。

5.学校数据提交:11月21日-11月25日

教务处对各单位确认提交的数据进行学校层面的审核,确认无误并报学校领导同意后,正式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

六、数据填报责任落实

各部门、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为本次质量监测数据填报第一责任人,填报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完整填写相应负责的表格,确保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杜绝篡改、伪造、编造虚假数据,监测平台开放填报权限后,分配给各相关单位账号,进行在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审核,并按照数据模板格式发送电子版数据到zypgrz@ncwu.edu.cn

各部门、单位完成负责的任务后,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情况确认表》(附件7)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评估认证科426A房间。

七、相关工作安排

为做好此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初定于10月份召开工作布置会及平台使用培训会(会议通知另发),请各单位、学院的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参加。

联系人:李国佳 电话: 13633819940

邮 箱:zypgrz@ncwu.edu.cn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0年9月29日


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0年9月).pdf

附件2-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20版变化情况汇总.xlsx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任务分解与责任落实表.xlsx

附件4-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初).xlsx

附件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人员信息表.docx

附件6-数据模板20200831.rar

附件7-各单位数据填报情况确认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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