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8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按照华水政[2016]134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二、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0920-21日(申请书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学院及相关单位报送实施细则:922日前报教务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mengjunzhen@ncwu.edu.cn),并在推荐单位进行公示;

(三)推荐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及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推荐单位进行公示:923-24日;

(四)推荐单位公示期满后,将推荐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处网站下载):925日上午10点前;

(五)学校审查,校内公示(教务处网站和华水教务微信公众号):926-105日。

(六)学生本人上传信息:106-7日。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由学院留存,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一式3份;

(二)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学籍学历信息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五)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列,左侧简装(请勿豪华装订)


附件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xls

附件3.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pdf

教务处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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