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6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134号)(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我校在职的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中推荐1名中原教学名师候选人。

2.我校在职的专任教师中遴选推荐3名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适当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教师倾斜。

二、遴选条件

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96 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学生主讲一门课程。

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注重教学梯队建设,学生评价优秀,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中原教学名师候选人要求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负责人;省教学名师候选人要求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奖前两名),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前两名。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入选者。和“中原英才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三、遴选程序

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初审,并向学校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限额择优推荐参加。

中原教学名师从往年省级教学名师中遴选,学院不再推荐报送。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各单位请在5月12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U 盘) 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南426B),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及附件证明(一式3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候选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电子材料包括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本人证件照片(蓝底,JPG 格式,高宽比 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 200K-2M)、候选人 20 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 mp4 格式,不大于 500M)。电子材料按申报人以 U盘形式报送。

3.材料装订。附件材料单独装订,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8)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附件证明材料网上填报不大于50M。

联系人:李慧,0371-69127233.


附件1 2021-230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134号.pdf

附件2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docx

附件3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4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doc

附件5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情况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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