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23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现决定组织开展全校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顺利开展实验教学和人才培养至关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不留死角、举一反三”的要求,对全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整改,完善应急预案,建设安全文化,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为全校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危险品处理情况、实验室环境、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内容。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8号)
1.根据4月26号通知安排,各单位按照《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对所属实验室逐项对照,全面自查,不留死角,不存盲区。自查自纠报告模板见附件2,切勿每年都上报相同的隐患点,对于往年确实存在的隐患情况,应当建立长效整改措施,说明目前整改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能马上解决的要立行立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3.各单位自查自纠总结报告(5月8号中午前提交,邮箱guohaibin@ncwu.edu.cn)、《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保存好,以备后续检查。
(二)学校抽查(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15号)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提交自查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具体内容如下:
1.听取汇报。各实验室负责人对自查情况做简单汇报。
2.查阅资料。检查各实验室的制度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安全教育情况、危险品使用台账等记录。
3.现场查看。参照《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实验场所逐一开展现场检查。
(三)落实整改(2021年5月15日-2021年5月30号)
学校根据各单位整改情况,安排抽查。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形成整改成效报告交教务处实践课426A,郭海滨老师。鼓励大家提供多种形式的整改材料,例如搭配图片,视频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检查工作真做实做。同时广泛发动师生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性氛围。
(二)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务必按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彻底摸清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底数,逐项梳理采购、使用、存储、处置各环节隐患,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加强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管理,认真做好辐射从业人员防护以及放射性废弃物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加强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管理,坚决禁止不具备条件和资质的实验室开展动物实验、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实验活动。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质量检测、人员培训等工作,有效预防因不规范质检和操作引发的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各实验室均应具备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要求的各种材料,并整理备查。另外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组织架构,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危险源,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和经费的保障工作,完善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配备,确保实验室突发事故有效预防、及时报送、妥善控制。
附件1: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x
附件2:自查自纠报告模板.docx
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
教务处科技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