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1)学期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9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按时完成以下各项内容:

一、下学期课表确定后,教学秘书及时通知任课教师。

二、将实践教学任务盖章后发给指导教师(不在整个周次进行的环节要注明具体日期时段)。

三、课表确定后,每位任课教师根据本人的课表,依据课程大纲要求制定授课计划,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和讲义、制作多媒体课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每位任课教师须按教务处规定的格式(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区下载)填写《教师授课计划》;在节假日(如国庆节、中秋节、2022元旦放假方案详见通知后续内容)期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不安排授课内容,须注明“放假”字样;在《教师授课计划》中授课内容为实验时须注明实验时间、实验地点、实验内容等信息,并在备注栏显示“见实验教学计划表”或“见实验室课表”字样;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时,须在每次授课内容的备注栏中注明授课教师姓名。

四、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计划、学生课表,列出实验项目及开出时间,与有关实验室主任协商每个实验具体开出时间,正确填写《实验教学计划表》。

五、关于教师填写中秋节、国庆节、2022元旦假期“教师授课计划”的说明:

1.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补9月20日(星期一);

2.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上班,补10月4日(星期一)、10月9日(星期六)上班,补10月6日(星期三);

3.元旦2021年1月1日放假,具体调休安排另行通知。

六、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进行本学期不及格考试课程补考工作,各学院须采取有效途径使本单位学生能获悉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门课程考核成绩,提前通知不及格学生做好补考工作。另外,本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同下学期补考同学一起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本人成绩册,各单位需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补考不办理缓考。考查课补考由课程所属学院安排,本学院学生补考的考查课程涉及外单位的,一定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七、下学期第一次上课的青年教师利用假期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各学院做好指导工作,切实保证上课质量。

八、下学期的课程排好后,第一周的课不允许调课,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九、其它

各学院统计跟随2021级新生重补修军训的学生信息,汇总表于9月10日前报教务科。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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