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23年度大学生属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 来源:江淮校区后勤保障办公室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各书院:

根据有关政策文件精神(附件1),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我校江淮校区学生医保属于罗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现将2023年度大学生参保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

为保障在校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减轻患病学生和家庭的经济负担,党和国家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国家政策,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原则上大学生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宣传资料详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各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提高大学生参保意识,确保大学生享有医疗保障待遇,请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积极参保,坚持自愿原则,做到应保尽保,但不得重复参保。因故放弃在我校江淮校区属地参加大学生医保的,须填写自愿放弃大学生医保承诺书(附件5),并签字确认,由各书院存档、备案。

二、参保登记

各书院在参保登记模板(附件6)中按班级学号顺序统计参保学生信息,于2022年11月21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5号宿舍楼5111房间,

同时报送电子版至lvmeng@ncwu.edu.cn邮箱。学校将统一报送参保学生信息至罗山县医保中心。

三、参保缴费

按照豫医保〔2022〕5号文件有关要求,今年缴费标准为350元/生/年。参保生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参保登记后,学校将协调医保经办部门和税务部门到校统一办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豫医保〔2022〕5号).pdf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江淮校区新生参加大学生医保政策指南.pdf

附件4:2023年罗山县城乡居民医保宣传单.pdf

附件5:自愿放弃大学生医保承诺书.pdf

附件6: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批量参保模板.xls


后勤保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更新日期: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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