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补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学办 供稿:张盟访问人数:日期:2023-09-19 [ 打印本稿]

各位学生: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第一学期有关课程重修、补修事宜安排如下,请辅导员、班导师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特别是往届未毕业的学生)。

一、补修

1.办理补修的课程范围: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课程(或实践环节)。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及环节不受理。补修必须跟随低年级参加课程考核;

2.申请课程补修的学生类别:学籍异动未完成的课程、环节;漏选课程;出国出境学生未修完的课程及环节;

3.往届生需提交附件1(课程补修报名表)至学院教学办公室(6312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0:00。

二、重修

1.办理重修的课程范围: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课程(或实践环节)。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及环节不受理;

2.申请课程重修的学生类别:补考缺考的、补考不及格的、实践环节和实验类课程考核不及格的、未办理缓考手续缺考的、考核违纪作弊的;

3.从第五学期开始,个人成绩单中公共任选课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注销,培养方案中公共任选课不及格课程必须重修,需要注销的按要求填写附件3(申请课程注销报名表);

4.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92号)文件精神,从2022级学生开始,学生重修需按照课程学分缴纳重修费用;

5.往届生需提交附件4(申请课程重修报名表)至学院教学办公室(6312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0:00。

三、再修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与成绩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90号文件规定,学生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再修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再修课程信息报教务科,教务科审核并安排考核。学生需提交附件6(课程再修申请表)至学院教学办公室(6312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0:00。

四、在校生重修/补修报名安排

1.流程

①教务系统报名→②网上选课→③缴费2022级学生重修需缴费)→④名单确认

2.时间安排:

①报名:

2023年9月18日12:00 — 2023年9月21日17:00

②网上选课

2023年9月22日08:00 — 2023年9月25日17:00

③缴费2022级学生重修)

2023年9月26日08:00 — 2023年9月28日17:00

④名单确认

2023年10月7日08:00 — 2023年10月8日17:00

五、考试安排

1.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申请重修的考试课程人数超过50人的,由学校单独组织考试(详细安排见后续通知),其他情况学生参加本专业低年级结课考试或考核;

2.公共考试课程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其中体育课程由体育部组织考核);公共考查课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考核;

3.专业课由学生所在单位和课程承担单位沟通协调,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课程考核(课程承担单位需将重、补修学生人数标示到需要印制的试题袋封面并安排学生考场,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将详细安排通知到相关学生,由学校统一印制试卷)。

四、注意事项

1.再修、补修、重修课程的学生一定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根据自己学习能力选择申请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

2.课程再修、重修、补修的成绩以考试卷面成绩计入学生成绩单;

3.再修、补修和重修考试课程冲突的由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科协商解决;

4.在校生重补修必须在系统报名,未报名者无法录入成绩;

5.如果学生拟重修、补修课程已更新为相近课程,或该课程取消后更换为其它课程,学生本人填写附表8(更换修读课程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分析论证、签署意见后交至教学秘书处,学生方可实现变更修读课程及课程重修报名工作。

附件1:课程补修报名表.docx

附件3:课程注销申请表.docx

附件4:课程重修报名表.docx

附件6:课程再修申请表.doc

附表8:更换修读课程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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