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的通知

来源:教学办 供稿:张盟访问人数:日期:2023-09-08 [ 打印本稿]

各位教师、学生:

根据我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26号)以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实施细则》(教务文〔20224号),现开展学校二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学生

凡当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均可参加学校当年度组织的二次毕业答辩。

二、答辩具体要求

1.二次答辩前,学院答辩委员会须指定2名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交叉评阅。交叉评阅双通过的,方可参加二次答辩;单通过的,由答辩委员会确定学生是否可以参加二次答辩。

2.二次答辩前应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标准按照《全日制本科生实践成果复制比检测实施办法》执行。

3.二次答辩成绩构成、评分标准等要求应与首次毕业答辩一致。所有二次答辩学生成绩需录入知网毕设系统。

4.答辩通过后,学生最终版毕业设计(论文)需要上传知网毕设系统,上传格式要求同2023届本科毕业生。

三、时间安排

1.论文答辩时间:91410:00,地点:6320

2.论文查重时间:91209:00-91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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