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教学办)

来源: 供稿:访问人数:日期:2013-01-08 [ 打印本稿]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安排,本学期第19周~20周(2013年1月7日~1月18日)进行期末教学检查。请各单位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中的有关内容和要求,检查期末各项收尾工作、教学总结工作、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等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做好考风考纪建设年活动总结。认真开展期末考试的学生和教师动员工作,严防考试作弊现象,保证监考人员尽职尽责,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认真总结本单位考风考纪建设年活动情况,总结经验,找出不足,营造优良考风和学风。

2.提交二级单位的教学评价结论。

(1)教学资料、教学过程评价结论。根据《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华水政【2012】170号)规定,各教学单位负责检查和评价申请人员的教学资料、教学过程两项内容。各单位需填写《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教学资料、教学过程评价结论一览表》(一式一份),对评价结果进行详细汇总;

(2)二级教学督导评价结论。填写《二级教学督导评价结果一览表》(一式一份),对二级督导评价情况进行汇总。

3.提交“三期”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上述材料需于1月18日之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文档发送至guojinli@ncwu.edu.cn。各单位务必按时、按要求做好期末教学检查各项工作,上报数据应确保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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