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全国哲学社会规划办公室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科研办)

来源: 供稿:访问人数:日期:2013-03-18 [ 打印本稿]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工作部署,深入研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作用,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6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均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体现问题意识和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地调查,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实际应用价值,特别是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为基础,努力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七、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从招标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首席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和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八、具体事项安排

1、投标人可登录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www.npopss-cn.gov.cn)直接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投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由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基金处。投标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个人单独投标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的材料包括:(1)每项《投标书》纸质文本6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5份;(2)每项《投标书》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投标材料汇总清单(请严格按照样表运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请各地将《投标书》和汇总清单的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全国社科规划办基金处。

2、全国社科规划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课题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

3、建议中标课题名单报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通过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中标通知书。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全国社科规划办基金处

邮政编码:100806

联系电话:010-83083062

电子邮箱:ghbjjc@vip.163.com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研究

2.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研究

3.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研究

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研究

5.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研究

6.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研究

7.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研究

8.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研究

9.努力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气研究

10.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

11.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惩戒机制、防范机制和保障机制研究

12.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研究

13.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

14.克服和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研究

15.新形势下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与条件的变化研究

16.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研究

17.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本途径和政策选择研究

18.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向、重点难点和有效路径研究

19.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研究

20.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

21.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

22.我国发展实体经济的战略、政策和制度研究

23.产能过剩矛盾突出的行业发展趋势和调整化解对策研究

24.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研究

25.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

26.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研究

27.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研究

28.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研究

29.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研究

30.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

31.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收入倍增计划的实现路径研究

32.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研究

33.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研究

34.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研究

35.当代西方政治制度困境和历史局限研究

36.西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虚伪本质研究

37.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研究

38.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研究

39.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研究

40.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41.当前我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跟踪调查和治理对策研究

42.增强我国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研究

43.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研究

4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研究

45.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社会稳定体系建设研究

46.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研究

47.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

48.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研究

49.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建设美丽中国研究

50.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研究

51.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研究

52.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研究

53.世界经济转型调整趋势及战略应对研究

54.实现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战略转变研究

55.推动建立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型大国关系研究

56.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

57.东北亚地缘政治环境新变化及应对策略研究

58.海洋强国战略与我国海疆安全研究

59.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研究

60.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研究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投标申请书.doc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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