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安排,本学期第18周~19周(2013年6月26日~7月5日)进行期末教学检查。请各单位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中的有关内容和要求,检查期末各项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特别要做好学生和教师的考试动员工作,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考试管理规定,保证监考人员尽职尽责,严防考试作弊现象,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关于期末教学检查各项资料的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教学资料、教学过程评价结论。根据《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华水政【2012】170号)规定,各教学单位负责检查和评价申请人员的教学资料、教学过程两项内容。各单位需填写《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教学资料、教学过程评价结论一览表》(一式一份),对评价结果进行详细汇总;
2.提交二级教学督导评价结论。填写《二级教学督导评价结果一览表》(一式一份),对二级督导评价情况进行汇总。
3.提交“三期”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上述材料需于7月7日之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文档发送至guojinli@ncwu.edu.cn。各单位务必按时、按要求做好期末教学检查各项工作,上报数据应确保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