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及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教学办)

来源: 供稿:访问人数:日期:2013-06-26 [ 打印本稿]

各教学单位:

期末考试在即,为进一步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倡导诚信考试,特下发此通知,望各单位认真执行,并向全体监考教师和学生传达该通知精神。

一、召开期末考试动员会

各教学单位须分别组织教师、学生召开期末考试动员会,认真学习《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考试管理细则》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华水政〔2012〕125号,要求学生在各门课程考试中遵守考场纪律和考场规则。对于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求每位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和考场规则,严格考场管理。对于不负责任,监而不严、视而不见、乱而不管等玩忽职守的监考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及辅导员做好学生考前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二、向学生强调以下考试纪律

1.考生凭本人考试证参加课程考试,临时丢失考试证的学生须持有所在学院开具的证明(贴照片,并在照片上盖学院章),无证者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后,需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就座;

3.考试过程中,考生考试证需放在考场的走道一侧,以便于监考教师、巡考人员查验;特别是座位不临走道的考生须主动配合监考教师、巡考人员完成查验考生考试证工作;

4.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具有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及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开卷考试可按主考教师要求自备考试用参考资料;

5.考生需在考试前清理本人桌面、桌斗及其座位附近的一切物品;

6.考生须自备考试用具及准许使用的计算器,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相互借用;

7.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后,每位考生须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坐在本人座位上,安静等待监考教师收取试卷,禁止左顾右盼、交头接耳,待监考教师将试卷整理、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8.考生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

9.在课程考试中,每位考生要严格遵守《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提倡诚信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

三、向监考教师强调以下监考职责

1.考试周(2013715日)考务办公室安排在龙子湖校区第二报告厅监考教师乘车及领取试卷时间安排:根据班车路程运行情况,特调整期末考试7月1日~5日)上午考试时间为:8:30~10:30。

每天上午8:3010:30点的考试:花园校区监考教师乘坐早晨7:00班车到达龙子湖校区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乘坐11:00班车返回花园校区。龙子湖校区监考教师8:00前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每天下午3点5点的考试花园校区监考教师乘坐下午14:00班车到达龙子湖校区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乘坐17:30班车返回花园校区。龙子湖校区监考教师14:30前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安排在花园校区的所有考试,课程所在学院统一将试卷领回,主考教师负责拿试卷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分发试卷,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直接到考场进行监考,学校不再统一安排班车

2.在黑板上明示考生座位次序,向考生强调考场纪律,并在黑板上书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纪必究(无学位证)”及“考试举报电话:花园校区69127231、龙子湖校区69310281等内容;

3.核对考场学生信息表,检查学生考试证,无考试证或学院开具证明者,不允许其参加本次考试;

4.仔细清点本考场考生人数与试卷份数,清点无误后可提前3~5分钟分发试卷;

5.监考教师在考试进行过程中,须合理分布在考场不同位置,注意考生考试状态,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离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吸烟、闲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

6.严格管理考场,对违纪、作弊学生,必须立即终止其考试,并在其试卷上注明“违纪”、“作弊”字样,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进行记录,保存违纪、作弊证据,同时学生签字认可;

7.考试结束时,认真组织好试卷收取工作,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试卷清点无误后,准许考生离开考场;

8.答题纸按考生学号由小到大顺序将试卷进行排序,并将试卷袋上信息填写完整,交主考核查无误后,办理试卷交接手续;已填写的考场情况记录表交回主考教师主考核对无误签字后,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字后交教务科。

9.主动承担监考任务,严格履行考场纪律、考场规则,认真完成监考工作是每位教师应尽职责。

四、学校考场巡视工作

学校组织教学管理人员成立考场巡视组,完成对每场考试的考场巡视工作;巡视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据学校有关文件对考场质量进行评价。

五、学校每学期将对各教学单位学生考风、教师监考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各教学单位教学状态质量的主要依据。

教务处学生处

201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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