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300会计领域(MPAcc)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专业简介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注重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具备会计工作领导能力的高素质会计人才。
二、培养目标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MPAcc项目立足行业,面向河南,面向水利行业,培养服务中原经济区、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建设,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和会计学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主管工作的高素质、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培养目标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令,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全面系统掌握现代会计、财务与审计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财务和审计及相关理论尤其是实践问题的能力。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能顺利地阅读会计与财务等相关英文资料,能用英语进行对外交往和处理对外事务。
4.具有健康的体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研究方向
根据我校学科优势及河南省对高层次会计人才的需求结构,注重产学结合,协同培养,拟设置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CFO)和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CPA)两个培养方向,分别培养面向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的高级会计管理人才、面向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人才。
四、学习年限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MPAcc项目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其中全日制学习年限为两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为三年。
五、培养方式
1.“双导师制”。采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联合培养方式,每名MPAcc硕士研究生配备一名校内专职导师和一名校外兼职导师,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综合能力提升三个层面上保障培养质量。导师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及身体健康,通过言传身教,使研究生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人格修养同步提高。
2.厚基础重实践。在理论教学上,突出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强化案例教学、校内教师和校外专家双授课;在实践教学上,加强与基地企业的合作,采用沙盘演练、现场参观研讨、参与企业咨询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促进研究生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在学期间,保证半年以上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在综合能力提升上,以开拓式教育与实践、专题性分析与讨论、创新型作业与指导为重点,努力挖掘研究生的内在潜力。在读期间学生应提交实践计划,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完成实习实践训练后,需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实践总结报告应能够总结实习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在读期间应积极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
3.开拓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专题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积极鼓励学员参与学术讨论、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与社会实践活动,实现培养目标。
4.教学模式多样化。教学模式采用课堂讲授、小组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社会调查等多种教学方式,从“环境——战略——过程——行为——结果”一体化的逻辑精心设计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推行多媒体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网络辅助教学平台,组织现场实景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附表)
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课。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基础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为全校通开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基础课由学生结合学科研究方向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要求学位课总学分不少于15学分。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不少于13学分。实践课必须修满7学分。
1.参加本行业的社会实践活动(5学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到实践基地生产实践,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实践内容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协商决定,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5学分,以此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2.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2学分)。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评定成绩,学生取得相应的学分。
七、应修满的学分总数
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八、学位论文
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学位论文工作包括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由学校负责实施。
1.研究生应根据其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提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开学八周内完成,开题报告需经所在会计领域的领导小组和双导师审核通过,进行相关资料收集、社会调查和论文撰写工作。
2.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论文选题必须与工商企业的管理实践以及我国社会经济改革与建设的实际相结合,强调实地调查研究,应具有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
3.论文形式一般应采用案例研究,也可以采用专题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组织(管理)诊断等其他形式。鼓励学位论文选题与实习实践、案例开发内容相关。学位论文的篇幅一般不少于2万字。
4.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审查并出具书面结论,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应低于20%。
5.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书面推荐同意和两名专家匿名审核批准后,提交论文答辩小组进行预答辩,学位论文评阅人必须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实务部门专业人员。
6.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达到相关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九、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各研究方向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研究生参加导师的课题研究,出席有关的学术会议,出差调研、搜集资料等。
会计领域(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 别 |
课程 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 学期 |
教学 方式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学 位 课 程 |
公共必修课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40 |
1-1 |
授课 |
考试 |
5学分 |
|
第一外国语(含听力) |
2 |
80 |
1-1、1-2 |
授课 |
考试 |
|
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
1 |
20 |
1-1 |
授课 |
考试 |
基础 理论课 |
|
管理经济学 |
3 |
60 |
1-1 |
授课 |
考试 |
15学分 |
|
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
3 |
60 |
1-1 |
授课 |
考试 |
专业基础课 |
|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
3 |
60 |
1-2 |
授课 |
考试 |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3 |
60 |
1-1 |
授课 |
考试 |
|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
3 |
60 |
1-1 |
授课 |
考试 |
非 学 位 课 程 |
专业选修课 |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 |
20 |
1-1 |
授课 |
考试 |
19学分(修满13学分即可) |
|
战略管理 |
2 |
40 |
1-2 |
授课 |
考试 |
|
投资学 |
2 |
40 |
1-2 |
授课 |
考试 |
|
企业税收筹划 |
2 |
40 |
1-2 |
授课 |
考试 |
|
数量分析方法 |
2 |
40 |
1-2 |
授课 |
考试 |
|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
2 |
40 |
1-2 |
授课 |
考查 |
|
财务报表与企业经营分析 |
2 |
40 |
1-2 |
授课 |
考查 |
|
商法概论 |
2 |
40 |
1-2 |
授课 |
考查 |
|
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 |
2 |
40 |
1-2 |
授课 |
考查 |
|
证券投资与资本市场运作 |
2 |
40 |
1-2 |
授课 |
考查 |
实践环节 |
|
开题报告 |
1 |
|
|
第三学期末前完成 |
|
社会实践活动 |
4 |
|
|
第四学期末前完成 |
|
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 |
2 |
|
|
第四学期末前完成 |
学分合计(40),其中:学位课20学分;非学位课13学分;实践环节(7)学分,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