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上学期 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 供稿:访问人数:日期:2015-09-08 [ 打印本稿]

全院各单位、全体2014研究生:

根据《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将2015-2016学年上学期开展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

我院2015-2016学年上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各单位申报的岗位数,初步确定了全院共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30个,待申报结束后,结合同学申报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具体岗位分配详见附表1

二、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1.有意愿申请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者,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申请表》(见附件),于2015911日下午5:00前向学院(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表。

2.一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工作,但可同时申请两个岗位(需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3.所有的在校研究生必须完成两个聘期(一个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的“三助”任务,且在同一聘任期内只能申请一个岗位,其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实践环节的成绩计分依据,不合格者将不能取得学位。

(二)设岗单位考核审批

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由设岗单位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核,择优录用。

(三)录用结果公示

院研究生办公室对各设岗单位录用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后,在管理与经济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岗位培训

各设岗单位应安排专门时间对受聘研究生进行统一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等,告知研究生报到时间和具体上岗时间;不参加培训者,不予安排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

(五)岗位管理

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由设岗单位负责管理。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是其学年总结和毕业鉴定的重要内容,参加“三助”的研究生应于每个聘期末向设岗单位提交书面总结,各设岗单位应于每个聘期结束前对本单位“三助”研究生的工作予以考核和鉴定。研究生“三助”考核结果,由考核单位报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助管,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对于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成才有着重大意义。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研究生“三助”工作,使之真正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形式。

(二)各单位应将研究生“三助”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管理,认真执行研究生“三助”申请、聘用、考核等程序。

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附表、:

序号 部门 助研 助教 助管 小计
1 教学办公室 ? ? 2 2
2 党政办公室 ? ? 1 1
3 研究生办公室 ? ? 1 1
4 实验中心 ? ? 4 4
5 经济贸易系 ? 1 2 3
6 信息管理系 ? 1 1 2
7 会计学系 1 3 2 6
8 市场营销系 2 1 2 5
9 物流与工业工程系 2 3 1 6
合计 5 9 16 30

附件:

三助岗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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