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5]730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129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127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13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二、国家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和条件
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参评条件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127号)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要求。
(二)名额分配
河南省分配给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现在没有确定,待确定后通知各学院。各学院可先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
(一)参评对象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我校录取的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非在职的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包括MBA/MPA学生)。
(二)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见研究生院[2015]19号文。
(三)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和学院评审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评审。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见下表
注:2013年录取、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辅导员、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学生在校三年不需参评,全部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四、评审要求及上报时间
1、9月22日前,参评学生填写按照学院制定的评审办法:
(1)填写个人成果说明,提交《奖学金评审用积分计算表》,并附上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
(2)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申请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weby191@126.com;
2、9月30日前,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比例,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确定初评名单,在本单位内及单位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10月10日17:00前,各学院将评审确定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审核、审批后上报。
4、10月12日前,各学院要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houmin@ncwu.edu.cn。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见附件。
五、相关说明:
国家奖学金名额虽未确定,但评价指标体系与学业奖学金相同,准备材料亦相同,可先行提交申请。
相关疑问可以咨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69310102
附件:
奖学金评审用积分计算表.xlsx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doc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doc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doc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doc
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150907.doc
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15090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