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

来源:教学办 供稿:教务处访问人数:日期:2024-01-31 [ 打印本稿]

各教学单位:

按照此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经调研并借鉴已开展评估院校的迎评经验,并结合前期校内组织自查时发现的问题,请各教学单位充分宣传动员,使全体教师了解评估要求,学习评估基本知识,根据单位自评自建情况完善自评报告,梳理报告的支撑材料,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教学单位结合自评自建情况,参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第1种)的审核重点,认真总结教学单位层面实际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评报告。

2.报告模板及格式要求见附件。模板中每部分所列重点阐述内容是审核评估的基本要求,报告应包含学院在实验室管理及开放、课程建设等资源利用情况,注重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和质量文化建设,突出学术型人才培养要求。

3.《自评报告》总字数控制在1万字左右(不含附录),总字数可在各部分中自行调节,其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改进措施不少于自评结果部分的三分之一,并形成学院问题清单(附录1)。

4.模板中的黑体字体为规定内容,撰写时予以保留;其他字体可参照模板统一标准。

5.各教学单位的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可参照评建办2024-1号通知要求进行撰写(附录2)。

二、提交事项

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自评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到评建办公室(第四报告厅),电子版通过管理系统上传。

评建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附件.docx

【评建办[2024]2号】关于编制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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