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办 供稿:教务处访问人数:日期:2023-09-15 [ 打印本稿]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教研〔2021〕79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3〕314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在我校获得学士学位的论文。

(二)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

1.曾参加过全省此类评选的学位论文。

2.涉密学位论文。

二、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且有新意。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见解独特。

3.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三、评选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依据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推荐指标(见附件1)做好本单位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与存档原文一致学士学位论文。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见附件2),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及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

2.《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3);

3.《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4.参评材料电子文档制作见《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见附件5)。

(二)报送方式

附件3、附件4的表格及拟推荐的学位论文所有论文成果于9月22日17:00前发至liu***@ncwu.edu.cn邮箱,邮件命名:省优论文推荐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参评论文确保论文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2.各单位在推荐参评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质量。

3.各单位务必要严格按照《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见附件5)制作参评所需的电子文档。

附件1-5.doc

教务处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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