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需提前1年申请教学质量评价。本次申请工作要求如下:
1.凡是拟于2016年晋升(讲师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须在本学期申请教学质量评价。
2.评价课程须是全日制本科生(一本、二本)理论课程或实验课程。本学期没有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者,不需要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格,但必须到本单位说明情况,由学院统一汇总名单到教务处备案。
3.教学质量评价结论具有2年有效期。
4.申请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完成(机关、教辅等部门兼职教师应通过其专业对口的学院进行申报),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请。
5.申请人员需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各项内容,特别是拟晋升职称的名称和等级必须准确。
6.教学单位应认真核对教师所填信息,并填写《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一式两份),对本单位申请人员进行汇总。汇总表中应明确注明按规定需要申请但本学期无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信息,以便教务处备案。
7.各单位需于3月7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一式2份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发送《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至shanwenwen@126.com。
8.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华水政〔2014〕35号)文件规定,质量评价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学效果、教学资料、学生指导与服务四个方面。其中师德师风评价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其余三项内容的评价均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学校随机抽检。其权重构成为:教学效果60%、教学资料10%、学生指导与服务30%。师德师风评价结论为“一般”或“差”的人员,职称晋升一票否决。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合理安排,保证教学质量评价各环节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质量评价申请表.doc
附件2:质量评价申请人员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