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当树立现代教育质量观念和教育创新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应当强调理论与实践、理论与社会发展相结合。按照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论文工作教学目标的要求,提高学生对学科知识与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专业思维能力的培养,同时,积极推进毕业论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26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机构与职责
(一)答辩委员会
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成员主要由院长、教学副院长、教研室(副)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答辩委员会统一负责,主要职能:
1、审定学生毕业答辩的资格;
2、研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将各答辩小组对学生做出的成绩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并给出评语。
(二)答辩小组
根据需要,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5-7人组成,主要职能:
1、主特并组织毕业论文答辦工作;
2、做好答辩记录;
3、根据学生答辩情况评定学生的论文成绩。
二、毕业论文的评阅
(一)导师评阅
答辩前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并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评定表(导师用)》写出指导教师评语并给出成绩。一般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研究方案、研究方法和手段的合理性、正确性;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内容的正确性、结果的实用性及是否有创新点;毕业论文的工作量(包括文献资料应用及外文翻译数量、质量)、工作态度及科学作风等;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程度、水平;总体评价(“是否可以提交答辩”)。
(二)评阅专家评阅(交叉评阅)
为了避免指导教师给分标准不统一,教师评分偏高或偏低的现象,答辩前教学办根据各答辩小组安排的答辩主问老师情况,在系统里给学生分配评阅教师(学生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其评阅人)对学生论文进行评阅,并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评阅表(同行专家用)》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一般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研究方案、研究方法和手段的合理性、正确性;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内容的正确性、结果的实用性及是否有创新点;毕业论文工作量饱满程度(包括文献资料应用及外文翻译数量、质量);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程度、水平;总体评价(“是否可以提交答辩”)。
三、毕业论文答辩
(一)答辩前资格审查
已完成论文管理系统中各项材料的提交、论文检测通过、指导老师审核通过,评阅通过的,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学生名单取自毕设系统数据;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成绩计为不及格:
1、未能按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任务的;
2、指导教师审核或交叉评阅未通过的,且经过答辩委员会审核不能参加答辩的;
3、纪律涣散,不能保证毕业论文时间和进度的;
4、未按要求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答辩机会,答辩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5、答辩前最新的检测复制比高于专业检测标准(30%),取消答辩资格答辩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复制比高于所在专业检测标准5%(含5%)以内的,若学生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申诉经指导教师同意并出具理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诉论文是否涉嫌学术不端行为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鉴定意见和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具有答辩资格,报学院教学办和学校教务处备案。
(二)毕业论文答辩流程
1、毕业答辩包括学生自述和答辩小组成员提问两部分,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15~20分钟;
2、学生自述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与意义;论文的主要内容概述、基本思想与主要方法;取得的主要成果,以及主要创新点、总结与展望等;
3、学生自述完毕,答辩小组提问,一般不少于3个问题,先由主问老师进行提问,其他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答辩情况,进行追加提问。提问问题要有一定的范围并遵循一定的原则(深浅适中,难易搭配、点面结合)。
4、答辩结束,答辩小组在对有关材料和答辨情况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当场对答辩学生表现进行点评和打分,各答辩小组就每名学生答辩情况逐一做好记录,然后将评分结果、答辩记录及时上报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对各答辩小组评定的学生成绩进行审核,并填写毕业论文答辩决议书。对毕业论文成绩有较大异议的,学院答辩委员会应当再次组织答辩。
四、成绩评定与推优
(一)学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实施细则》执行;
(二)当年度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的应届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学校二次毕业答辩,根据学校规定,法学辅修专业学生不能申请学校二次毕业答辩;
(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由学院评审推荐、并报教务处审核。
法学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