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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专业 自学考试本科助学项目招生简章

作者:时间:2013-01-12

  

 

“经济法学”专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助学项目招生简章

 

为满足广大学有余力的专科生接受本科教育的要求,充分发挥自学考试教育功能,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对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工作的意见(试行)》(豫招自[2008]7号)精神,经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自2011年起,我校作为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已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助学工作。

一、学校简介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坐落在黄河之滨的郑州市,是河南省与水利部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高校,是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高校之一。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理、工、农、经、管、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二、法学院简介

“经济法学”专业本科助学项目由法学院承担。法学院现设有法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专业,学院位于环境优美的龙子湖新校区。法学院拥有结构合理、力量雄厚的师资队伍和学科团队,现有教授、副教授21人,博士14人。法学院拥有优越的教学条件,现有可供200人使用的模拟法庭、收藏丰富的图书资料等。学院已与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公检法等部门建立了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科研、教学和实训条件。为了保证自考本科助学项目的顺利实施,学院专门配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自学考试的相关业务工作。

三、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业简介

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业是为专科在校生量身定制的自考本科层次专业,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进一步发挥普通高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作用,满足广大专科在校生参加本科专业学习的需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自学考试教育功能。专科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业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后可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四、“经济法学”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

经济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实用的组成部分,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我国法律,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运用相关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2、课程设置

主考学校: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免考课程

英语(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统考课程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保险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助学课程

经济法学原理、公司法、合同法、财税法、金融法、票据法

说 明:

撰写毕业论文是本专业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论文的题目,由主考学校公布,应考者可任选一题撰写。应考者也可自选论题,但须经主考学校同意。论文须经审查答辩后评定成绩。评定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制方法。毕业论文考核不及格者,不能获得本科学历文凭。

五、参加自考助学本科学习的益处

可以享受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优质教育资源。我校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实力雄厚,内部管理规范,办学成绩卓著,社会声誉好。作为主考院校,我校有义务对参加“专助本”经济法学专业普通专科生提供优质课程教学与辅导服务。

(一)省时。在专科学习阶段,学习成绩达到基本要求即可同时获得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证。

(二)省力。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优秀教师全程参与教学,进行集中授课与辅导,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三)省钱。和其他形式的本科相比,学习成本大幅度下降。

 

六、选择经济法学专业所具有的优势

经济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和核心,经济法学专业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特别是对于将来从事外语、金融、贸易、房地产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新闻等工作的学生,经济法律知识更是必须具备的。很多用人单位更欢迎既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又懂专业的人员。

1、完善知识结构。可使自己知识结构更加完善,培养更加理性、思辨、客观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和方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增强竞争能力。可增加公务员、选调生和参军入伍等招录和考试机会,在公务员等招考中法律知识测试约占15%左右。

3、拓展就业领域。可以参加“全国司法资格考试”。获得司法资格后,将来可以进入法律领域,选择法律职业,可在立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律师职业前途无限光明。

4、提高学历层次。可参加法学专业研究生考试,成为“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

5、获取第二学位。非法学类专业在校专科生,在不影响通过国家正常专升本考试获得本专业本科学习机会的同时,增加了获取经济法专业第二学位的机会。

七、报名及学籍管理

1、报考时间

统考课程参加每年四月、十月份的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助学课程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在每年六月、十二月,助学的专科学校负责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参加本科助学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先到省辖市自考办办理统考课程考试的报名报考,取得自考准考证后方能参加助学课程的报名和考试。

2、免考、转专业及转考

免考手续由学生所在专科学校统一办理。助学专科学校将考生有效的专科成绩证明、准考证等材料送省自考办审核。实践性环节课程免考由主考学校审核。

参加助学考试的专科在校生在本校规定的修业期内,原则上不办理转专业、转考手续。专科毕业以后考试合格的课程可办理考籍转移。

3、学历及学位申请

参加本科助学专业学习的在校生,自取得学籍起直至毕业,每年都可以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学位英语的报考时间一般是每年的9月在网上报名,10月进行图像采集和现场确认,11月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学士学位须具备的条件:

A、学位英语考试合格。

B70分以上的课程须达到总课程的30%以上。

C、毕业论文成绩在中等以上。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如果符合以上要求,毕业当年即可申请学士学位。如果没有达到以上要求,可按有关规定,在毕业的两年内重修重考,获得符合要求的成绩,并于每年的41521日向主考学校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学位采取不申请者不受理的原则,申请者需提交学位申请表并进行图像采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不可以作为申请学位的外语水平依据。

4、毕业手续办理

专科学校在校生完成本校专科层次学业,毕业前达到自学考试有关专业本科毕业要求,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后可申办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证书。考生在领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时,需出具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自学考试毕业手续时间与现行正常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手续时间一致。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八、联系方式

地址: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龙子湖校区文科楼法学院(7号教学楼7206办公室)

邮编:450046

联系人:陈老师 135266297180371-69310016

    吕老师 186390220710371-69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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