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遵纪守法远离犯罪
报告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常玉峰
时间:2013年1月4日下午3点
地点:龙子湖校区7212
法学院主办
2013年1月3日
附:
常玉峰,男,汉族,1980年1月25日出生于河南省汝南县,郑州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郑州中院刑二庭、刑一庭、少审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自独立办案以来,已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三百余件。曾获得“全省刑事审判先进个人”、“郑州市扫黄打非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