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责和功能,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录用原则,结合下一阶段学生工作发展需要,在我院范围内通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公开答辩、综合考察、民主投票,由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讨论,拟定第十届主席团人员,试用期一个月,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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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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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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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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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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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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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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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常务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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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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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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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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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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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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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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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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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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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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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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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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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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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常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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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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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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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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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智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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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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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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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法学院委员会
2013
年6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