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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 时间:2011-12-03

12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已是第11个年头,同时今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为迎接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落实“六五”普法精神,121日,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团委、法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协会在龙子湖校区文体中心前举办了了盛大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也拉开了为期一周的法学院普法宣传周的序幕。到场的领导有法学院副院长王华杰、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刘术永,校团委组织部部长胡德朝,法学院分团委书记陈鹏,法学院08--11级辅导员:王冰老师、李先广老师、张兵建老师、李琼老师等。法学院学生干部及学生团体到场参与本次活动。

本次普法宣传的主题为:爱华水,学法律,讲文明,树新风。本次活动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普法宣传展板展示。法学院每一个班在此次活动举办前都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工作,均在活动举办之时展出本班级所做展板。展板内容详尽,图文并序,以不同的方式说明了法律的重要性。法学院学生会、分团委各部也将本部所做展板展出,表达出自己对普法宣传的热情。展板大致分为:法律热点追踪,普法宣传图片展等。“药家鑫”事件、“血色校车”、“十月冤狱”等一系列生动的案例让我们关注了法律的焦点问题,让全校师生认识到法的重要性。第二个部分,“万人签名”。无论是现场的还是路过的,同学们纷纷在横幅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以表达自己对普法宣传的支持与热爱。他们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这是对举办此次活动的法学院全体师生的肯定。第三个部分,专业教师答疑。本次活动中,法学院请专业老师现场为学生答疑。问答涉及内容广泛,专业性强。老师的耐心和学生的求知欲搭配在一起,相得益彰。许多非专业学生接连不断地到现场请教,为本次活动增彩。第四个部分,有奖问答。这一活动由学生自己筹划,自己组织。现场学生的竞答热情空前高涨。他们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知识相结合,踊跃回答主持人提问的问题,为本次活动增添了青春活力。

普法宣传活动在工作人员的笑容定格时落下了帷幕。此次活动给我们上了一堂课。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法”难以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我们的愿望是让每一个人都遵循国家法制,争做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合格公民。法律的普及有待更多人的关注,因此普法宣传势在必行。持续一周的普法宣传活动,正在进行中,让我们拭目以待!

据悉,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的通知中确定下来的。该通知明确指出,从2001年开始,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今年是全国第11个法制宣传日,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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