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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3·15消费维权举办宣传系列活动

作者: 时间:2012-03-19

着近、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越来越多。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15日,我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会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今年的315日是我国的第30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为消费与安全。 在这样一片全国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形势下,华北水院法学院顺应潮流,秉承历年传统,举办了一次大型的3·15宣传系列活动。

314日,由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主办,法学院、华北水院大学生法律援助协会承办的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在龙子湖校区隆重举行。郑州市工商局郑东新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张立建、监管科科长刘宏彬、龙子湖工商所所长王战营应邀出席了此次消费维权宣传行动。校团委李尚可书记、法学院党总支刘术永副书记及法学院团委陈鹏书记等领导参加了此次消费维权宣传教育行动。

314日上午,在我校新校区文体中心,法学院315维权宣传系列活动盛大开幕。主要活动包括展板宣传,万人签名,解惑答疑,有奖竞猜。宣传场地上摆满了各种宣传资料,有一部分是法学院同学自己制作的,一部分是由郑东新区工商分局带来的。展板包括两部分的内容:3·15宣传知识简介和3·15图文漫画介绍。宣传知识一板向学生介绍了3·15的由来,发展历程以及近几年我国的消费维权事宜,并通过小贴士的形式提醒学生消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陷阱。图文漫画一板以生动的形式向学生传达消费与安全的主体内涵。这些展板吸引了许多学生驻足观看,这正说明了此次活动深入人心。而旁边的有奖竞答场地无疑是最火爆的,同学们环绕在主席台前,踊跃回答主持人提出的问题。竞答的问题包括了近年3·15的主题以及与消费联系紧密的生活常识等多方面内容,涉及面颇广。在参与这个环节的同时同学们不仅获得了许多维权知识,而且答对的同学会获得相应的奖品。场地中央最显眼的无疑是那条鲜红的条幅,在长长的条幅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名字。凡是参与本次宣传活动的人员都在条幅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以表达自己对消费安全的关注与支持。该部分通过签名的形式使广大学生参与到3·15系列活动中,并对以后积极维护消费安全表决心,增强了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现场的还有郑东新区工商分局的两位工作人员,他们在给同学们讲解生活中经常发生的消费侵权行为并详细介绍了我们遇到这类事件是应当采用的维权途径。经过他们的讲解,同学们的法律维权意识得到了极大的增强。

在白天的宣传活动结束后,一位同学说,通过这次宣传,他深入的了解了生活中存在的消费欺诈行为并知晓了作为一个消费者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用用的维权途径。他还说这样一次直观的宣传无异于一堂丰富的普法宣传课。

晚上八点整,消费者维权之夜晚会拉开帷幕。晚会以一段采访视频开始,折断视频向大家讲述了大学生眼中的315和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费维权事件。然后张局长现场根据视频中的一些问题和自己大学时的有关消费维权的经历,向大家详细讲解了有关法律知识和维权途径。他教导我们在发生消费侵权案件时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去勇敢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着,张局长又回答了大家的提问,他的讲解着实精彩,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喝彩。而后,由一同话剧吧表演的话剧映入大家的眼帘,该话剧讲述了两个无良商家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欺骗消费的可恶行径,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的案件。它在给大家带来快乐的同时,又擦亮了消费者的眼睛,发人深省。最后,一首《雾里看花》拉下了这次晚会的帷幕。

这次3·15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契合全国重视维权的大背景,通过对大学生消费者的宣传,实现了对广大大学生消费者消费能力的保护。并对消费者对商品品质的信心的提升,对实现全社会对商业诚信的积极追求,对中原经济区经济领域的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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