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万钧参加第二届“大国司法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改革”论坛
2016年4月16日至17日,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与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第二届“大国司法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改革”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顺利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实务界精英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山大学、苏州大学、烟台大学、宁波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安徽大学、兰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武汉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日本大阪大学等19所高校的国际法专家、学者齐聚江城,围绕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展开了深入的研讨。
4月16日上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何其生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的开幕式。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淑杰、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致辞,表示通过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研讨会这样的专业性会议,能够取得共识和学术上的进步;另外,本次会议的学术讨论对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的修订也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其后,在“大国司法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改革”论坛学术研讨环节,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孙劲、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副处长周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刘建新先后主持会议,华东政法大学杜涛教授、武汉大学何其生教授、江西财经大学王吉文副教授等分别就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管辖权、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博弈分析、我国批准200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可行性问题等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提出了很多独到的见解。
在会议主题发言环节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朱科就“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司法解释制定中的若干问题”向与会专家学者做了详尽的阐述,与会专家和学者针对司法解释起草的疑惑和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朱科法官表示在后续的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一定会认真考虑各位专家的建议,力争使司法解释既能完美的与中国的司法实践对接,又能解决当下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17日上午举行了《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建议稿)》起草专家咨询会。专家学者们畅所欲言,分别就外国法院判决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法律适用、拒绝承认与执行的理由、互惠关系的认定、管辖权的判断、承认与执行的受理和审理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广泛交流,为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中的各种问题畅言献策,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推动建议稿的修改与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次论坛展示了中国国际私法学者的智慧,推动了中国国际民事诉讼原则与规则的完善,也提升了学者们研究中国国际民事诉讼的动力,是理论与实务界的一次进步。
我院教师万钧全程参与了《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在本次会议中,作为咨询专家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建议稿)》进行点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