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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人民法院——感受司法的公正与严明

作者: 时间:2018-01-30


2018123日上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17级法学专业全体学生在王老师的带领下前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该院审理的一起刑事一审案件。本次活动是法学专业《刑法学》课程系列实践环节一个重要部分。

今天的郑州风格外大,寒冬烈风下,同学们依然时到达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门口赫然竖立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红字,让人不觉肃穆起来。随后同学们在王敏老师的带领下,秩序井然的通过安检进入法庭,看到庄严的法庭和摆放的法槌,同学们都按捺着心中的激动之情,静静地等待着庭审的开始。

今天旁听的是一个刑事案件,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读法庭规则,请公诉人、审判人员入庭,核对出庭人身份等一系列庭前准备工作。随着庄严的法槌落下的那一刻,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被告人徐某也被带上法庭,只见被告人带着手铐脚镣被两名身材魁梧的警察押送至庭,脸上表情凝重,双眉紧蹙。审判长介绍了本案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核实被告人身份,并要求给被告人去掉镣铐,告知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征询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被告人的具体作案行为及作案心理进行了详细的盘问,出示了一系列证据进行指控通过公诉人对一系列证据的列举,大家对案件逐渐有了清晰的了解:被告徐某因醉酒驾驶与被害人(被害人系一四岁男童)保姆驾驶的电动四轮剐蹭而发生争执,因为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所以保姆将车开到路边停车,而同乘的黑衣男子则带着两个孩子在人行道上行走。这时打完电话的被告人就心生怒气,愤怒之下丧失理性,驾驶黑色轿车进入人行道,在拐角处突然加速,撞上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的黑衣男子和两个孩子。撞击力度大到将本来停到人行道上停着的面包车,撞到绿化带边上。由于在行走的过程中,遇难的孩子走在最后,被急驶而来的黑色轿车撞飞,随后又疯狂地连撞三次,导致当事的4岁男童(也就是本案的被害人)当场死亡。


法庭辩论环节是庭审最精彩的部分,在这一环节中,双方形成了三个辩论焦点:

1.被告人行为属于直接故意杀人还是间接故意杀人;

2.是否可以对被告人自首予以认定;

3.黑衣男子是否有过错公诉人和辩护人针对争议焦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法庭氛围不由自主紧张起来,同学们热情高涨,全神贯注,完全融入激烈的辩论之中。整个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顺利进行。

庭审最后,被告人徐某在读悔过书时泣不成声,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造成了两个家庭的破碎。旁听人员听了都唏嘘不已,必定是感触颇深。但是就像审判长说的那样,法不容情现场男孩妈妈的哭泣更是让人心碎我们也应该因此警醒明知法律是条红线,却仍然去触碰,自然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此次开庭到此结束,对被告人如何量刑有待合议庭进行合议



此次实践学习效果显著。同学都是第一次走进法院近距离旁听法院庭审,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及权威,见识到法官的风采;同时也增加了对司法工作的理解,收获了宝贵的人生感想,希望我们将来成为一名正直理性的人,坚定地维护法律!同学们都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机会去亲临案件审理现场,尽可能把课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结合起来,缩短法学院与法院之间的距离。审判长最后在和大家的交流过程中,也表示这样的学习方式很好,法院把法送进校园,学生通过这样的机会走进法庭,近距离的交流,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学法普法的方式。同时审判长也反映同学们的积极性很高,文法学子善于思考,勇于质疑,好好学法争取成为一名法官,大家成为同事。此次“走近人民法院”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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