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5-17


为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我院本科生学位论文管理,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推进良好学风建立,学院将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检测对象

当年毕业的全体普通本科生各种形式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内容为毕业设计(论文)正本全文,不含附录部分(外文资料与中文翻译、任务书、开题报告等)。

二、工作机制

1.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由电气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组织,由各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

2.学院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论文检测工作。

3.检测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应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检测。

三、工作流程

1.检测开始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答辩工作前5-6周开始,检测工作截止时间为答辩日期前1个工作日。

2.学院教学办公室根据学校教务处工作安排发布通知,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进程并通知全体毕业学生和指导教师。

3.受检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检测稿电子文档,格式为WORD文档,字数一般不超过8检测稿不含附录部分。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生直接在管理系统提交,文档命名为学号_姓名_论文名称

4.指导教师可在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确认检测前、确认检测后及检测结果出具后对论文进行审核。指导教师须在确认检测时查看论文是否真实有效,以免浪费学生检测次数。因错误操作造成的失误责任自负。

5.学生务必在大学生毕业设计系统(http://ncwu.co.cnki.net)里上传各个环节材料,并且经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学生答辩,如果出现资料残缺,会导致无法安排学生答辩。

6.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进行两次检测,第一次检测结果只作为本人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的参考,学校不对第一次检测结果进行排名和其他处理。第二次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也是学校对该毕业设计(论文)检测认定的最终依据。

7.检测工作截止后,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将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汇总(含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并将检测结果通知各答辩评委小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成果袋中保存。

8.答辩完成后,学生需提交终稿(查重稿)并进行检测。终稿上传时,需把毕业设计(论文)完整版及其所有成果打包压缩,以附件形式一并上传。(压缩包中完整版论文需同时含有wordPDF版本)

9.学院工作小组要全程跟踪监控,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四、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

1.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检测结果

毕业论文:R≤30%,认定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答辩;

毕业设计:R≤40%,认定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答辩;

2)最终检测结果毕业设计R40%,毕业论文R30%,认定为未通过检测,不可以参加答辩。

(注:R为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是指被检测成果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首次检测结果,毕业论文R≤30%和毕业设计R≤40%,可以不进行二次检测。

3.最终测检结果毕业论文R≤30%和毕业设计R≤40%,但需要参加二次答辩的论文,应当在二次答辩前对论文进行复检,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二次答辩。

4.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高于所在专业检测标准5%(含5%)以内的,若学生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申诉经指导教师同意并出具理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诉论文是否涉嫌学术不端行为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鉴定意见和鉴定结论,报教务处备案。

5.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均应参加检测,无故不提交检测材料的学生,取消当年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6.学生提交的用于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电子文档必须与本人实际纸质版本成果一致,否则取消毕业答辩资格(已答辩的取消答辩成绩)。

五、其他

1.检测系统只用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所有使用人员在检测系统使用过程中,须对账号、密码、用户信息、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

2.最终检测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与最终存档的纸质版的一致性由指导教师负责审核,指导教师需要在纸质版填写指导意见栏中签字认定。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电气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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