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通 知
华水团通[2015]22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
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分团委、学生会:
日前,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已正式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
二、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获得过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三、评选要求
1.校级评选:我校团委将严格活动方案(见附件)及程序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启动校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并在12月5日前结束校级评选。
2.省级评选:团省委将对各高校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报送全国活动组委会。
3.申报材料包括:被提名者的报名表(见活动官方网站)、个人事迹材料、新媒体(新浪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截图。
4.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团委邮箱huashuituanwei@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自强之星候选人—学院名);
(2)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程馨乐
电话:0371-69127467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2015年10月8日
发送:各学院、各班级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 印发
附件1:
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媒体支持:新浪微博、微信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
三、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我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代言”
四、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获得过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五、活动安排
(一)自主报名阶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1月15日)
1.登录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
2.参选同学须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发布个人事迹简介(自己撰写,300字以内)和以建构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共青团河南省委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3.参选同学需关注活动官方微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4.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统一报送至所在学院团委,再由各学院团委推荐1名同学至校团委参加校级推荐。
5.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前,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在新浪微博、微信发布个人事迹介绍并进行相关的展示和宣传,接受公众监督,争取周围同学、老师及网友转发。
参选者要尽量争取本校校园媒体的支持,借助其文字、图片、视频及新媒体各种渠道进行传播自己的自强事迹,以获得更多转发支持。新媒体传播方式,还可以通过腾讯微博、人人网等平台进行传播,并将传播结果在截止日前整理,以长微博或者链接方式,通过新浪微博集中发布并@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本校团委官方微博。
新浪微博、腾讯微信为主要传播平台,转发量与点赞量均作为考核标准之一;其他新媒体渠道为个人宣传渠道,不限数量,在提交传播汇总时,作为考核加分项。
(二)校级推荐阶段(11月16日至12月5日)
1.校内审核时间:11月16日至11月28日
各高校团委根据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校团委对参选同学的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三个内容:第一,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真实;第二,是否通过新媒体(新浪微博、微信等平台)传播个人事迹;第三,拟推荐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
2.校内公示时间:11月28日至12月4日
各高校团委在符合以上三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后将在校团委网页上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论。
3.校级推荐时间:12月5日
名单公示后,根据省级团委的安排,于2015年12月5日当天向团省委学校部提交本校1至2名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名单汇总表、被提名者的推荐表(须注明事迹类别)和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及相关宣传资料。
过期不提交材料,视同放弃推荐资格。
(三)省级寻访推荐阶段(12月6日至12月15日)
按照分类申报、分类评审原则,通过对各高校上报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有关专家召开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审会等程序,确定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并将通过“共青团河南省委学校部”微博和“青爱的”微信,对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发布相关信息,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学生典型,进行转播、宣传。
团省委将考察各高校团委在活动中对新媒体的应用情况,及时了解公众对活动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全国寻访阶段及公布寻访结果(2016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
全国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微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随后,组委会将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国青年报》、全国学联微信平台进行最终公布。
(五)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分享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同时,组织各级团学组织开展主题分享活动,广泛传播自强之星的感人事迹。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4)组委会将根据高校与团省委的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10各团省委组织获得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六、“青春自强·励志华章”全国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
活动时间: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
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提交形式:校媒记者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及时发送到电子邮箱:chinaselfstar@qq.com(邮件主题必须为:校媒好新闻奖),刊发平台可以是微博、人人网等自媒体,也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刊发在其他社会媒体上的稿件将优先考虑获奖。
奖励颁发:组委会将根据稿件、视频、图片等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确定奖项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相关作品将有机会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中华全国学联、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媒体刊登。
请大学生校媒记者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微博,并加入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QQ群:158712478,及时进行了解、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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