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5]730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129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127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13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二、国家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和条件
参评对象为我院研二、研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参评条件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127号)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要求。
(二)名额分配
河南省分配给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现在没有确定,待确定后通知各学院。我院可先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
(一)参评对象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我校录取的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非在职的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包括MBA/MPA学生)。
(二)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见研究生院[2015]19号文。
(三)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和学院评审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评审。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为一等15人,二等18人,三等17人。
四、评审要求及上报时间
1.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电力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比例,电力学院学院确定初评名单,在院网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申请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到9月23号下午5点之前,过期作废。
4.10月10日17:00前,将评审确定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审核、审批后上报。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附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电力学院
201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