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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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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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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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华水电力团联[2015]2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优良学风班
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活动的的通知
各年级、各班级:
为增强学生班级的凝聚力,培养学生奋发进取精神和集体荣誉感,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办法》(华水政[2013]190号)文件精神,开展2014-2015学年“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活动,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凝班级集体力量,创优良学风班级
活动时间、地点
10月15日13:10-16:30、花园校区****教室
组委会名单:
组 长:徐建新、李彦彬、侯战海
副组长:王为术
成 员:张红涛、柴延艳、尚华、刘丽华、王成凤
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比细则》(见附件1)执行。
2.评选以现场答辩、评委提问的形式进行。
3.注意事项
(1)活动中应严格工作制度,规范评选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工作 ,通过多种途径公开评选信息,对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2)提交材料左侧简装(提倡简装,不允许豪华装订)。
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三项及优秀奖若干,所有奖项均颁发证书并有相应奖励。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委员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
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比细则
第一条优良学风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利益;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诚实守信,全班无人受到党团处分或纪律处分,考试无违纪作弊行为。
(二)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全班无人因学业发展受到学校的学业警示,班级所有同学的平均学分绩点均不低于1.8。
(三)班干部团结协作,严于律己,表率作用强,工作热情高,班级凝聚力强;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活动;班级获得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的学生比例超过60% (大二班级不低于40%)。
(四)全班同学健康状况良好,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体育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第二条优良学风标兵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满足第一条规定的条件。
(二)班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均不低于2.5。
(三)班级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的比例超过60%,其中大二班级不低于40%。
第三条申报优良学风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申请表》。
(二)不少于6名任课教师对班级本学年学习状况的书面评价意见,包括课堂出勤率、听课率、学习态度、学习能力等。
(三)班级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班级基本概况、班级管理规定及管理经验、促进学业发展和能力提升为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成效、班级建设特色与创新、意见建议等。
(四)班级学生本学年成绩分析统计表。
(五)班级学生本学年未受到学校、学院处分的确认证明书。
(六)加盖学院公章的各项荣誉表彰证书或者获得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班级同学年度体育达标率。
申报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还需提交学校学生会提供的班级学生学业发展综合报告。
第四条各个参赛班级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台进行答辩,分为总结报告(5分钟以内)、回答评委问题两个环节。总结报告环节可准备PPT以辅助报告。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学院全日制本科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