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活动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9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委员会

文 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教学办公室




通 知


华水电力团联[2015]2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优良学风班


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活动的的通知

各年级、各班级:

为增强学生班级的凝聚力,培养学生奋发进取精神和集体荣誉感,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办法》(华水政[2013]190号)文件精神,开展2014-2015学年“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活动,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主题:

凝班级集体力量,创优良学风班级

  1. 活动时间、地点

10月15日13:10-1630花园校区****教室

  1. 组委会名单:

组 长:徐建新、李彦彬、侯战海

副组长:王为术

成 员:张红涛、柴延艳、尚华、刘丽华、王成凤

  1. 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比细则》(见附件1)执行。

2.评选以现场答辩、评委提问的形式进行。

3.注意事项

(1)活动中应严格工作制度,规范评选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工作 ,通过多种途径公开评选信息,对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2)提交材料左侧简装(提倡简装,不允许豪华装订

  1. 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三项及优秀奖若干,所有奖项均颁发证书并有相应奖励。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委员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5918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

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比细则

第一条优良学风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利益;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诚实守信,全班无人受到党团处分或纪律处分,考试无违纪作弊行为。

(二)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全班无人因学业发展受到学校的学业警示,班级所有同学的平均学分绩点均不低于1.8。

(三)班干部团结协作,严于律己,表率作用强,工作热情高,班级凝聚力强;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活动;班级获得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的学生比例超过60% (大二班级不低于40%)

(四)全班同学健康状况良好,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体育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第二条优良学风标兵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满足第一条规定的条件。

(二)班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均不低于2.5

(三)班级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的比例超过60%,其中大二班级不低于40%

第三条申报优良学风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申请表》。

(二)不少于6名任课教师对班级本学年学习状况的书面评价意见,包括课堂出勤率、听课率、学习态度、学习能力等。

(三)班级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班级基本概况、班级管理规定及管理经验、促进学业发展和能力提升为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成效、班级建设特色与创新、意见建议等。

(四)班级学生本学年成绩分析统计表。

(五)班级学生本学年未受到学校、学院处分的确认证明书。

(六)加盖学院公章的各项荣誉表彰证书或者获得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班级同学年度体育达标率。

申报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还需提交学校学生会提供的班级学生学业发展综合报告。

第四条各个参赛班级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台进行答辩,分为总结报告(5分钟以内)、回答评委问题两个环节。总结报告环节可准备PPT以辅助报告。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学院全日制本科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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