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通 知
华水团通[2015]18号
关于在我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3号)精神,根据团省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的通知》(豫青办字【2015】20号)的文件要求,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团支部和团支书典型,示范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重要要求,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9月
二、活动范围
我校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
三、遴选条件
1.示范团支部: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2)组织设置、基础团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较为规范和健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团结一致,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认同度。
(3)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业创优、“三下乡”社会实践、“三走”活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等高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2.百佳团支书:
从“示范团支部”的团支书中进一步遴选产生。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活动流程
各学院、社团组织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对照申报创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每个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个“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候选对象须在院内进行公示),申报创建候选支部需将申报材料(附件1、2)9月20日前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届时,校团委对申报立项支部进行审核后,综合评定10个“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并从“示范团支部”的团支书中进一步遴选产生“百佳团支书”10名推荐至省团委。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类学生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2、请各学院于2015年9月20日前,将“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和“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程馨乐,联系电话69127467,邮箱:huashuituanwei@163.com。
附件:1.“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2.“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2015年9月1日
发送:各学院、各学院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 印发
附件1:
“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学校:
团支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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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书记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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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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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团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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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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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文字鲜活生动,适宜在新媒体平台上传播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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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团支部名称请务必详细,如XX大学XX学院XX专业XX年级XX班团支部
附件2:
“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
学校: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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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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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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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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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团支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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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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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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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500字以内,文字鲜活生动,适宜在新媒体平台上传播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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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团支部名称请务必详细,如XX大学XX学院XX专业XX年级XX班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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