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6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河南省环保厅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初级辐射安全培训中心)


关于举办2016年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环保部18号部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认定我省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单位的通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计划于2016年在郑州举办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环保部门辐射安全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人员

2.销售和使用各类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单位辐射工作人员

3.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辐射工作人员;

4.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辐射工作人员

5.使用射线装置探伤的辐射工作人员

6.其他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防护相关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电离辐射相关法规与标准;

2.辐射防护基础知识;

3.辐射防护目的与原则;

4.放射事故的预防与应对;

5.辐射环境监测技术;

6.工业、医学应用的防护;

7.内外照射防护措施。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66-12月培训计划

培训期号

报道时间

培训时间

第一期

620

621-623

第二期

822

823-825

第三期

926

927-929

第四期

1024

1025-1027

第五期

1121

1122-1124

第六期

1226

1227-1229

报道及培训地点江河宾馆

宾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36(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南门)

联系电话:0371-65702345(前台)

18697333016 15538006991(裴经理)

乘车路线及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件

四、培训报名、费用及住宿

(1)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请将辐射安全与防护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ngcan@ncwu.edu.cn以收到邮箱回复电话回访为准,联系电话:18538788973/0371-61735301(方老师)每期开班前5天为截止报名时间。

(2)培训费用:600元/人,包括学习费、资料费、讲课费、租场费、试卷费、证书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开具发票,培训完成时,发票由会务组统一发放。培训缴费不接受现金,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农业路支行

开户号:1606 0101 04000 7091

注:学员转账时,请在备注上注明“辐射安全培训费”,请将报名表附转账凭证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

(3)食宿:培训食宿统一由中心负责,费用自理。住宿酒店安排如下:

江 河 宾 馆:标准间,300/间,0371-69506808(前台)

汉庭快捷酒店:标准间210/间,0371-66896655(前台)

红旗渠酒店标准间248/间,0371-69155555(前台)

全 季 酒 店 :标准间280/间,0371-55528333(前台)

(4)培训往返差旅费用自负。

、考核发证

采用日常考核和书面考试相结合的考核形式,合格者颁发《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颁发培训合格证书,需继续参加培训,不收学费,食宿自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代训替考,报道出示本人身份证,以备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2)请准备2张一寸彩色免冠张片(背面写上姓名、单位)。学员报到时,照片由工作人员统一收齐。

3)因故更改或取消报名的学员,请于报道前3日告知中心工作人员,谢谢。

4)会务组联系人及电话:

宋老师:15136495728张老师:13663828029 QQ群:480853610



附件1:关于认定我省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单位的通知.docx

附件2:培训地点地理位置及乘车路线.docx

附件3: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学员报名表.docx


附件4:参加培训学员单位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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