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9]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510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2〕3号)要求,现将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免教育理论考试及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人员范围

1、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3、具有教师系列的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

二、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材料受理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

材料受理地点为: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04)。

、报送材料种类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提交。

(一)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各单位需报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试人员花名册及Excel格式电子数据(见附件1)

(二)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新版,需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副教授职称者不需提交)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件、证书复印件(B5型纸单面复印)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交省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要准确、清晰。(材料整理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原“单机版辅助软件”停止使用)。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10月24日至28日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点选择:郑州市区以内的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一确认点”,郑州市以外的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4、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有“暂存”和“提交”两种功能选择。“暂存”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此时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全称。

6、“专业类别”栏目选择“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

9、申请人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完成后,请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三种表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规范填写并送交本人所在高校,再由学校统一报送。

10、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2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五、相关注意事项

1、各单位正式提交的材料中,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

2、非免试人员材料受理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发布,请各单位注意查阅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联系人:杨宁 电话:69127230

附件1:河南省2012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doc

人事处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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