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及全体学生: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水政【2020】92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学院初审,已初步确定2022-2023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现将拟困难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至5月31日,若有异议,请与资助工作办公室联系。
地址:花园校区原行政楼311办公室
咨询电话:15638270083
乌拉尔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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