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
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为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和个性发展需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结合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要求和学院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纪检委员: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成员:学院领导、班导师代表、专业负责人代表
工作组:教学秘书、辅导员
二、制定乌拉尔学院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见附件1)
乌拉尔学院拟转入本院各专业名额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拟转入指标数 |
1 |
测绘工程 |
5 |
2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3 |
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2 |
4 |
建筑学 |
3 |
三、工作流程
申请程序:
①学生提出申请→②转出学院审核→③教务处复核→④转入学院综合考核→⑤转入学院确定初步名单报教务处→⑥教务处对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核和公示→⑦主管校长审批→⑧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学生处发放《学籍异动单》→⑨学生持《学籍异动单》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一)2020年8月17日~8月19日,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电子版于8月19日下午3:00统一提交辅导员连鲁楠处,连鲁楠8月19日下午5:00前统一交教学办公室郑晖处(邮箱:454031392@qq.com)。逾期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不予受理;
(二)2020年8月20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并通知相关学生于2020年8月24日前返校参加后续流程工作(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不返校,采用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中高风险地区具体由乌拉尔学院予以认定,请符合线上面试资格的学生于8月23日上午10点前加入QQ群,群名称:华水乌拉尔学院2019级转专业通知群,群号:1030857017);
(三)2020年8月24日,组织转专业学生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面试成绩等指标要素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学院按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全部申请表送至教务处;
面试时间:2020年8月24日14:00
面试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行政楼第二会议室
(四)2020年8月26日~8月27日,教务处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后,在教务系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及申请表转学生处;
(五)2020年8月28日~8月30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学生处发放《学籍异动单》,并将审核后的申请表交回教务处;
(六)2020年8月31日~9月4日,转专业学生持《学籍异动单》完成各项转专业手续,转入新专业学习。
注意事项:
(一)凡转专业的学生,执行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领取《学籍异动单》后学生逾期不办理转专业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三)转入新专业后,应补修新专业未修读的课程(与原专业相近或相同课程直接认定,可以不再申请补修),转专业学生须根据相关通知规定合理安排补修课程学习时间。
联系人:郑晖
联系方式:15617935983
乌拉尔学院2020年8月12日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附件2: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19〕29号)
附件3: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4: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docx
附件2: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19〕29号).doc
附件3: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docx
附件4:转专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