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1808名困难生喜获国家助学贷款
供稿:李淑萍[学生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 编辑: 日期:2005年12月12日
11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拨付到我校专用账户的767.3万元国家助学贷款开始陆续发放到各系共180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专用帐户中,至此,我校2005-2006学年所有提出贷款申请并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获得了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本学年我校继续落实“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的工作宗旨,在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的统一组织安排下积极开展助学贷款的申请和发放工作。与上学年相比,本学年我校助学贷款发放总额增加了227.3万元,受益学生增加了670人,发放的覆盖面达到了符合贷款学生总数的20%。
本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自9月5日开始启动以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9月5日—9月16日为教育、宣传、摸底阶段,这一阶段以各系为工作平台,重点加强宣传教育,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准确地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方针、政策,提高诚信意识,熟悉并了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程序及要求;同时对困难学生进行摸底调查,按特困生5%,困难生15%的比例统计存档。9月9日—10月12日为《审批表》各项内容填写及贷款学生信息录入阶段。由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贷款学生将“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及“贷款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寄回家中由父母填写及开具有关证明。材料核实无误后,学贷中心安排各系辅导员负责将学生贷款信息准确录入贷款管理系统。10月25日—11月9日为合同填写及贷款审批阶段。这一阶段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对我校上报的贷款资料进行审批,我校根据审批结果,由校学贷中心统一组织学生填写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合同的实际签订情况最终确定我校的贷款学生及贷款金额。从11月15日开始为贷款发放阶段,这一阶段的重点是严格细致地发放贷款,确保准确无误。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的专项贷款划拨到帐后,财务处、校学贷中心组织专人严格细致地将767.3万元贷款发放到经济困难学生的专用帐户中。另外,由于我院2005级新生开学较晚,新生的助学贷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学贷中心在各系辅导员的积极配合下,于10月14、15日新生报到的同时对新生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摸底调查,对由“绿色通道”申请贷款的学生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定,并在规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新生助学贷款的《审批表》填写、信息录入、合同填写及贷款审批的全部工作,有效地保证了新区学生贷款与老区同步发放。
下一步,学生处学贷中心将继续完善贷后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以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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