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6年度国家和省政府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结束
供稿: | 编辑: 日期:2006年12月23日
依照国家、省政府和学校有关文件的实施办法,我校2006年度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河南省政府奖学金”和“河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评选工作于日前结束。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豫教办[2006]192、159号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名额,我校共为935名学生发放了总额169.5万元的国家和省政府奖学、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12万元,获奖学生30人;“河南省政府奖学金”43.5万元,获奖学生145人;“国家助学金”70.5万元,受助学生470人;河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43.5万元,受助学生290人。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是党和政府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的无偿资助,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每生每年4000元,“河南省政府奖学金”是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河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1年按10个月发放。在评选中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避免学生同时获取“国家奖学金”、“河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河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四种资助现象,确保专款专用,扩大了受助面积。
这次发放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河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荣誉性强,资助额度高,激励性强,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心和爱护。获得奖、助的学生纷纷表达了自己对党、对政府和学校的感激之情,表示一定更加勤奋自勉,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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