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生态补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靳乐山教授在龙子湖校区明慧园6216商济厅做了一场关于“生态补偿与PES”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管理与经济学院副院长张国兴教授主持,管理与经济学院100多名师生聆听了报告。
靳教授从中国生态补偿的背景、概念、分析框架、法律基础和实践五个角度对“生态补偿与PES”进行了阐述,指出生态补偿(Eco-compensation)是指生态产品或服务受益者付费、生态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机制,也指生态环境损害者付费,受损者得到补偿的机制。而PES则指的是环境服务付费(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或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相对于PES,生态补偿的概念更为宽泛,包括污染者付费和受益者付费两个部分。之所以提出生态补偿问题,是因为:从管理上讲,由于传统排污者付费手段导致对非点源和区域环境污染控制失灵;从权益上讲,生态服务的受益者没有付费;从经济上讲,下游出资给上游进行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下游将节省治理费用。
靳教授做精彩报告
管经学院师生在聆听报告
管经学院师生提问
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靳教授从生态系统服务受益方、提供方、生态补偿的自愿性、条件性、针对生态保护活动的补偿与针对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及其差别化、补偿区域与对象的精准识别、补偿的额外性等提出生态补偿的框架,以流域横向补偿和西部地区退牧还草为例分析了中国生态补偿的实践,并通过列举中国生态补偿条例对中国生态补偿法律构建提出了展望。靳教授认为,未来如何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补偿,识别生态补偿双方的合作剩余,以“输血类”补偿向“造血类”补偿,建立健全更加明细化的法律法规是我国生态补偿实践的重要方向。
报告会上,靳教授精彩的讲解引来老师们的共鸣。互动提问环节,靳教授针对老师们提出的问题,耐心、详细地做了解答。
靳乐山教授简介:
男,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生态补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人选,主要领域包括环境经济与政策、生态(持续)农业与农村发展、自然资源管理等。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探索》、《理论改革》、Resourcesand Environment等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中国生态补偿立法:路在前方》、《投资项目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参数体系研究》等专著14部,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自科基金项目3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