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正式下文(建学评[2017]第20号文件),经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决定通过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合格有效期为4年。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获得国际互认的建筑学学士学位授予权。
5月24日至26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专家组对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进行了全面考察和评估。视察期间,专家组会晤了我校校领导王清义、刘文锴、施进发、王天泽,以及党办、校办、教评中心、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处、图书馆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听取了学校和学院本科教育情况汇报,并与建筑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进行了会谈。
专家组考察了我校建筑学院教学场所、图书馆建筑分馆、建筑艺术实验中心等教学设施,参观了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成果展。针对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办学情况,专家组详细审阅了学生的设计作业、毕业设计及实习实践成果;观摩了部分专业理论课程的课堂教学、设计课程的现场教学、毕业设计课堂教学;查阅了各类教学档案及部分考试试卷;并分别组织召开了学生代表、教师代表、毕业生代表等9个座谈会。
专家组依照建筑学专业评估标准逐项进行了视察取证,一致认为我校高度重视建筑学本科专业发展,在立足学校学科优势和地域特色等方面积极探索;有完整清晰的教学体系和教学的职能结构;采取积极而现实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教书育人敬业精神强;学生养成了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工作方法,受到广泛好评。此外,针对我校建筑学教育今后的发展,专家组建议我校进一步完善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优化办学格局,加强实验室建设等,以进一步提升我校建筑学学科影响力和办学质量。
迎评期间,建筑学院对照评估标准,对建筑学专业的办学历史、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做了大量总结,对专业教学做了全面梳理,对建筑学专业的教学环境条件、教学装备条件、专业培养方案、专业课程的相互衔接、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程,以及具体的教学要求和执行措施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和整改提高。评估期间,师生精神状态饱满,迎评工作思路清晰,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素养。
本次评估不仅是对建筑学专业的评估,而且是对学校整体教学、管理工作等各个环节的全面检验。自确定迎接评估伊始,学校就把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全校上下凝心聚力,通力协作,为我校建筑学专业顺利通过“国评”做出了不懈努力。学校多次召开协调会,商议建筑学专业评估工作。校领导多次亲临学院调研,视察评估工作进展,及时解决评估工作难题。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根据学校迎评工作要求,积极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建筑学专业评估工作。在短短三天评估过程中,专家组对于我校上下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团结高效、尽职爱岗的工作氛围给予了高度评价。
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顺利通过,关系到建筑学专业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建筑学学科未来的发展,对于我校建筑学专业办学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此次评估专家组由国内一流的建筑学专家组成,他们在来校期间对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进行了全面考察和评估,指出了专业办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了极具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这对于我校建筑学学科的发展和办学水平的提高,必将起到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