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民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有关名单的公告》(河南省财政厅公告2023年第3号),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基金会已连续四次获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凡通过我校基金会开展的公益性捐赠,依据所开具的河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均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河南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8年12月24日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豫民许准字〔2018〕114号),2022年获评4A等级证书,2023年更新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在登记管理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和业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据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章程开展公益活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校地合作办公室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