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一流专业建设规划及方案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7日 )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报送本科高校一流专业建设规划及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启动一流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和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专业建设规划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评价结果,参考《XX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参考模板)》(附件1),按照A、B、C、D四个等级对本学院所有专业点进行科学规划,修订完善A类、B类建设计划和C类、D类提升计划,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措施。

(一)明确专业现状。聚焦建设目标,把握基本原则,在理清现有本科专业点数、在校本科生人数等基础上,结合2023年度本科专业评价结果,梳理汇总学院本科专业现状。

(二)规划结构布局。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明确到2026年,学院规划本科专业总数、在校本科生人数,以及分别达到世界一流(A类)专业、国内一流(B类)专业、国内平均水平(C类)专业的建设规划。

(三)细化建设措施。分专业明确专业基础、社会需求、对标学校专业等建设依据,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专业规划目标达成后的课程构成,针对课程、师资、教材、测试、就业5个方面的差距和问题的具体建设举措等。

二、编制专业建设方案

A类创建专业和B类创建专业要逐一编制建设方案,细化分年度的建设目标、实施项目、绩效目标等(附件2),并邀请对标院校同类专业负责人等省内外高校专家参与方案论证。

(一)质量导向抓重点。建设项目编制要突出重点,避免平均用力和碎片化。要遵循专业建设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管理要素。每个项目应当内容清晰明确、边界确定可控、绩效设定合理,聚焦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用、教师引聘培育、教学条件改善、测试方式改革等项目。各学院要切实履行专业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和审核,保证项目质量。

(二)总体一次性编制。专业建设周期为2023—2026年,A类创建专业、B类创建专业要对2023—2026年的创建项目进行通盘考虑、全面谋划,聚焦课程、师资、教材、测试、就业等方面,一次性编制建设周期内各年度项目。

(三)完整规范编制。建设方案编制要科学、合理,详细阐述专业现状、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资金预算、预期效益等。建设内容应明确,资金预算要符合教高〔2024〕34号文件规定的支出范围,坚持勤俭节约、实事求是,预期效益要切实可行,绩效指标要量化、可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编制要求。各单位在编制专业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时,要参考学校《“十四五”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实施方案》(华水政〔2023〕1号)、《一流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华水政〔2023〕282号)、《本科课程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华水政〔2023〕281号)和《“十四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等文件(附件3-6);要做到目标清晰明确,措施具体得力,避免虚话、套话,切实提高编制质量。

(二)材料报送。请各学院将修改完善后的各专业建设规划、创建专业的建设方案,于2月22日前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lzyjsbgs@ncwu.edu.cn,同时发送WORD格式电子稿。

(三)论证安排。请相关学院将A类创建专业和B类创建专业建设方案论证会安排计划(附件7),于2月26日前报送至一流专业建设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张老师,电话:69313656。

附件1-XX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参考模板).docx

附件2-XX高校XX本科专业建设方案(2023-2026年)(参考模板).docx

附件3-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四五”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华水政〔2023〕1号).pdf

附件4-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一流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23〕282号).pdf

附件5-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课程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23〕281号).pdf

附件6-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四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华水政〔2021〕162号).pdf

附件7-A B类创建专业建设方案论证会.docx

一流专业建设办公室(课程中心)

2024年2月7日

更新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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