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3日 )

各校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助推新兴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23〕58号)要求,现将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一)国家和省“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兴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优先支持我省重点培育的28个产业链中符合以上战略性新型产业的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2022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200万元。

(三)拥有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其中,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三、申报限项

我校限申报2家。(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程序

1、按照发改委通知要求,请各学院积极遴选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填写《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Excel格式)《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附件2-1,Excel格式)。同时,

各校属单位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2,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2、学校对申报材进行专家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报教育厅推荐。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纸质版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四份);

②相关佐证材料;

③申请人签署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①②③项可装订成一册);

④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单独纸质)。

2.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syglzxky@nc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时间:2023年8月10日前。

4.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513b室实验管理中心

5.联系人:卞老师

6.联系电话:17513367189

附件:

附件1.附件1 申报情况汇总表.pdf

附件2.附件2 申请报告大纲.pdf

附件2-1附件2-1申报数据表.pdf

附件2-2.附件2-2真实性承诺函.pdf

附件汇总-word版.doc

实验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日

更新日期: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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