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 来源: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发布者:xljkjyyzxzx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7日 )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2018级全体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增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学校将开展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30日

二、测试对象:2018级全体新生(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工作安排:

工作安排

参加人

责任单位

9月11日

新生辅导员培训

全体新生

辅导员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心理中心

9月12日-14日

第一次测评

全体新生

各学院

9月15日

新生补测

漏测新生

各学院

9月16日-17日

一测结果统计分析

心理中心

9月18日-20日

第二次测评

新生代表

心理中心

各学院

9月21日-25

二测结果统计分析

心理中心

9月26日- 30日

抽样访谈

新生代表

心理中心

各学院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专业学院积极组织,认真负责,在规定时段内组织本院学生集中完成测试,并保证2018级全体在校新生(含研究生)参加心理普查。

2.一测时,要求新生辅导员到场,统计实际参测学生人数及缺席学生名单,禁止发放密码后由学生自由测试。测试前,由指导老师向学生认真宣读“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指南”。

3.参测学生由现场指导老师或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按照测试量表的指导语要求,逐步完成测试(一测所用网上测试操作流程见附件,一测的测试时间为30分钟)。

4.个别同学在测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现场指导老师联系,进行登记后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组织补测。

5.测试前,请新生辅导员务必告知学生,测试结果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统计分析,严格保密,不计入学生档案,不作为学生各种奖助评优入党等工作参考指标,不对学生产生任何不良影响,请学生根据个人情况认真、客观答题。

附件: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指南.docx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8年9月7日

更新日期: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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